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
 > 执法公开 > 执法依据

禁毒管理

1、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;

2、非法买卖、运输、携带、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;

3、非法运输、买卖、储存、使用少量罂粟壳的。

4、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、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;

5、向他人提供毒品的;

6、吸食、注射毒品的;

7、胁迫、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的。

8、教唆、引诱、欺骗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。

编辑:阿盟公安局
信息来源:阿拉善盟公安局